1、根据表演者、曲及钢管间的配合判定。
注:主要根据参赛选手个人与钢管舞及曲目节拍的搭配能力,及对音乐运用能力,较终能利用钢管舞等编排情节,突出舞蹈的灵魂及所表达的思想。
2、根据参赛者动作流畅性判定。
注:选手动作是否流程,关系到选手对动作本身的理解和运用,也是选手动作是否熟练的标准,流畅的动作是能突出表达表演思想及肢体表达能力的象征,舞蹈编排的流程性直接关系到节目的成败。
3、根据参赛者动作及技巧的标准性判定。
注:流程的动作并不代表动作一定标准,动作的标准性是衡量一个舞者对专业舞蹈知识的掌握程度,也是比赛灵魂所在,标准性的动作能更好的突出舞蹈本身的价值和艺术感。
4、根据参赛者动作原创性判定。
注:原创是舞蹈发展的动作,也是人们对舞蹈追求的一种体现,原创性永远都在舞台表演中占据很重要地位,它直接影响了人们对新鲜事物的向往,也体现了人们对舞蹈的创造能力,大赛欢迎更多爱好者能突出自己原创内容,也是中国人对钢管舞创新的一种体现。
5、根据参赛者动作的完整性判定。
注:A、整体舞蹈表达能力的完整度,针对整个过程的完善度判定;B、视觉角度判定,表情、动作、服装、音乐配合完整度。
6、根据着装、化妆、舞风、舞蹈创意判定。
注:着装、舞风及舞蹈创意,是一个舞者需要配合音乐、环境等融合在自己编排的舞蹈当中,是舞蹈灵魂表现的基础,一个成功的舞蹈编排需要恰当的着装、化妆及舞蹈创意才能完美体现舞蹈灵魂。
7、禁止挑逗性动作。
注:若参赛选手舞台表演中出现挑逗性动作,将会扣份,严重者终止表演。
8、力量型动作评判
注:以力量展示为主的动作,停顿展示时间不得少于2秒,串联力量动作不计算在内。
9、表演型动作评判
注:以离地后所做动作为基准,多为串联或瞬变动作为主,以舞者的速度及动作完成度判定。
10、舞蹈编排评判
注:舞蹈编排是整场表现效果的灵魂,是舞台表现力体现的纽带,关系到曲、人以及钢管舞动作衔接与表述能力。
11、根据离地后在空中钢管控制能力及时长判定。
注:空中管控能力表现了一个舞者的力量与灵活性,将是整场舞蹈灵魂所在,直接反映了一个舞者的舞台控制能力。
12、钢管舞发展原则
注:目前钢管舞正值空前发展阶段,运动指标及动作也将随着发展而升级,评判规则将根据发展升级,以上内容是评判的基本原则。
|